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近日,居住在山东青岛市十五大街小区A1区1号楼的居民发觉,楼下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网点装修施工时,私自切割承重墙体,多户居民家中出现贯穿裂缝。
目前,青岛市市北区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属地街道办,开展全面核实调查。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该楼座居民没有搬迁安置计划,下一步将尽快启动受损部位修复加固工作。
据报道,涉事居民楼底商共3层,被破坏了的承重墙位于第3层,底商之上还有19层住宅,共3个单元287户。现场的相邻两面墙被整齐切割出两个大洞,被切割的墙体有60多厘米厚,钢筋混凝土石块堆在地上,施工现场2层还有四处未实施的拆墙标记,其中一处写着“开窗户,越大越好”。
8月24日开始,继续有居民反映家中墙面不断有裂缝、裂纹,且楼层数逐步上升。“3单元04户和05户位于被破坏承重墙的正上方,破开的墙体刚好在05户这边。”105户居民家中次卧的一面墙上有3道裂缝,墙角的一道裂缝从地板开裂到屋顶,可以塞入一到两张纸。
事发后,属地延安路街道办责令施工方立刻停止施工,托付专业公司对房屋采取临时加强固定措施,用7根铁柱支撑起断面。但居民仍有疑虑:“柱子高度不够,又塞了东西,如果真有什么样的问题能抵挡住吗?我们的安全谁来负责?”
据央视财经报道,针对此事,山东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马洪波表示:“当事人的装修行为破坏了剪力墙,违反《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进行立案查处。”
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霄律师表示,对于私拆承重墙的行为,责任人有租户和实施拆除的实施工程单位,如果业主也知情,则需要一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要涉及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其中,民事责任方面,拆除承重墙对楼体造成损失破坏,影响其他业主正常居住,已构成对其他业主的侵犯权利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房屋修复、加固费用,以及最近一段时间其他业主不能居住造成的损失等。
行政责任方面,私拆承重墙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方面,私拆承重墙涉及危害公共安全,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外,若责任方表示“赔不起”,量刑时将有几率会成为加重情节。
据了解,青岛九州福临家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延安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单位。当地执法部门表示,该网点当事人未进行安全装修申报,已按照《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规定》处罚款3万元。
法治网研究院还注意到,该网点自施工以来噪音不断,加之有住户发觉其私割承重墙做成门洞,导致住户对此反响强烈。涉事公司在施工现场张贴公告称,装修过程中施工方破坏了承重墙,造成安全风险隐患,已托付青岛本地一家工程质量检验鉴别判定中心进行现场调查及专业鉴定。
鉴定报告数据显示,两处受损墙面都是剪力墙,又称抗震墙或结构墙,墙体开洞影响其承载力和抗震能力,采取比较有效措施做处理修复后,可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鉴定机构负责这个的人说,他们接到托付,评估1至3层底商装潢改造是否拆改整体的结构构件以及拆改的结构构件对原有整体的结构安全性影响,不涉及上层住宅部分。但仅针对底商受损部分的鉴定报告并不能打消居民的疑虑。
对于此次公共事件,网友们也都表示,“3万元罚太少了”“人命关天”“安全谁保证”“必须追责严惩”……
马霄律师认为,承重墙一旦被拆,建筑的受力点就变了,楼内出现大量裂缝,整栋楼都面临倒塌危险,后续修复是否能抵达安全标准尚待商榷。为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监督、和谐有关部门及涉事单位有序推进后续修复工作,完全解决安全隐患。
据报道,市北区回应,围绕复原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方案,街道办将与居民进行现场沟通,方案通过后,迅速启动复原加固施工,完毕后由检验判定单位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居民家中受损情况做排查修复,同时建立长期监测机制,确保居民居住安全。
众所周知,私拆承重墙不仅侵犯居民权益,还危害到公共安全。不久前,哈尔滨某居民楼租户私拆承重墙事件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00多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总计损失约1.6亿元。此事件经官方调查后,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对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广东佛山市某居民楼底商也被发觉拆除十二面承重墙,有关部门建议加固处理,但一年过去也没有进展,居民维权反被涉事公司以“对房屋整改等专业问题过分干预,导致没办法整改”为由诉至法院,索赔租金损失41.6万元。
私拆承重墙乱象为何屡禁不止?马霄律师分析认为:一是涉事主体法纪意识淡薄;二是对私拆承重墙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宣传力度不足;三是一些地方的处罚规定较轻,监管缺位。
马律师建议,各地应加强关于私拆承重墙的普法宣传教育;地方性法规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等上位法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此外,有关部门也应强化对该类工程改造的审批与跟踪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