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异常状况排除的规定:锯床运转期间,发现有异常响动,应立即停车排除一些故障。操作者本人没有办法解决时,请有关人员协助。
(6)手动张紧的锯条,张紧扭力为20-25N.m,听到扭力扳手发出咯咯声或看到指针读数即可。
(7)点动锯条是否掉带。低速空运转3-5分钟,确认润滑、液压、电气系统及各部运转正常,再开始工作。
(8)按工件大小调整左、右两导向臂的距离,使之尽量靠近工件,夹紧钳口一般比工件开5-6mm即可。调整锯梁抬起时行程,使锯条离工件30-40mm。
(3)注意液压油箱(冬32#、夏46#液压油);变速箱(冬20#、夏30#齿轮油)油位是否高于油标三分之二。液压系统压力在2.5-3.5MPa之间(压力表)。
(9)锯条的规格一定要符合要求,锯条锯齿应根据材料形状与材质做出合理的选择,选择原则如下:
c.变齿距锯条一般用在截面变化大或成捆切割的工件,以减小消除切削时的振动与噪声,使切削平稳。
(1)更换锯条时,应断开电源,防止发生意外。新锯条使用时,为了更好的提高使用效果需进行锯条“跑合”,(即:锯切头几段采用低速,小进给量),待赤尖毛刺去除后,再按正常的切削参数进行锯销。
(2)当锯切较长坯料,坯料在锯床料架上无法保持平衡时,锯床前部应放置活动支架,避免切断的工件跌落,以保证坯料锯切时的安全。
(3)当不规范大规格坯料进入夹紧卡钳困难时,不得蛮干硬撞,以免损坏锯床。应使用吊车轻轻吊入。
(4)锯切坯料时,锯架的进给压力,进给速度应合理。根据坯料的材质及规格及时做调整,调整压力和速度时动作应缓慢,防止损坏设备。
(5)锯切过程中有大量切屑产生并堆积在工作台平面上和锯轮箱内,应及时加以清除,以免阻塞锯齿轮,影响锯削效果和锯条寿命。
(6)锯切后的坯料,应放置在离锯床有一定距离的地方,以保证操作的人在锯床操作范围内脚下无障碍。
(7)下班前应将锯架落下,将各开关、手柄等置于非工作位置,断开电源,将设备擦拭干净,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3、对人员状态及劳保穿戴的要求:作业人员需持操作证上岗;穿戴劳保服装、防砸鞋、工作帽等。严禁带手套及穿宽松衣服操作机床,以免使身体被卷入机床内,但在卸装锯条时却必须带手套。
4、设备交接班的规定:交班人员待接班人员到达作业现场后,首先进行技术交底,然后将设备状态、运作情况告知接班人,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做检查,设备无不正常的情况后,方可填写设备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完成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