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固态废料与化学品污染防治资金的告诉》(江财农〔2022〕46号)、《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省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固态废料与化学品污染防治资金的告诉》(开财工〔2022〕56号)等文件精力,现生物质锅炉清洁动力改造补助项目申报作业,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列入《江门市2022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作业方案》中的开平市VOCs低效管理设备改造使命清单的12家企业。
以上材料悉数需加盖公章提交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污染防治与生态维护股。
企业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提交材料做申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开平分局收到请求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后,将安排审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关于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江门市生态环境开平分局将出具书面审阅定见至开平市财政局拨付资金。不符合条件的,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开平分局退回。
不超越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低效管理设备筛选投资额的50%(原则上补助资金不超越3.5万/家)。
专项资金有必要专款专用,任何部分、单位和个人不得抢占、移用及擅自改变资金用处。项目完结后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安排检验。
请有意向请求资金的企业,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请求材料提交于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
1.附件1.开平市2022年挥发性有机物低效管理设备筛选补助项目请求表.docx